“殿下發行的債券,與尋常借貸,更是天壤之別。”
“尋常借貸,是東宮以未來稅收或殿下私庫為抵押,向特定富戶商賈借錢,本質是債務關系。”
“是殿下有求于人,且易被抨擊為盤剝、與民爭利,更將東宮信用與個人或少數家族綁定,風險巨大。”
“而此債券,其名目,非為東宮私用,乃為‘西州開發’這一國策!殿下并非借貸人,而是此項利國利民大業的倡導者與總攬者!”
“殿下接下來,應立刻將西州開發之規劃、遠景、以及所需錢糧數額,擇其要者,以東宮名義,正式昭告天下!”
“不僅要讓朝臣知曉,更要讓長安、洛陽乃至天下各州的商賈富民、有志之士皆知!”
“言明此乃鞏固邊疆、經營西域、利在千秋之壯舉!”
李承乾聽得心潮澎湃,仿佛已經看到了那檄文傳遍天下的場景。
“昭告之后,”李逸塵繼續勾勒藍圖。
“便是發行債券。此債券,非借貸憑證,而是‘共建西州’的‘出資憑證’!”
“殿下要號召的,非是借貸給東宮的商賈,而是邀請天下有識之士,將手中余財,投入到這項功在當代、利在千秋的事業中來!”
“我們要明確告知所有人,此債券,約定兩年期限,年息幾何需仔細核算,既要具有吸引力,又不能過高。”
“兩年后,憑此債券,可連本帶利兌付。而且,”
李逸塵強調道。
“要明確說明,此債券兩年后并非作廢,持有人可選擇兌付,也可選擇繼續持有。更重要的是,我們允許并鼓勵債券在商賈之間、民間自由轉讓、流通!”
李承乾眼中光芒大盛。
“如此一來,持有債券者,若急需用錢,無需等到兩年后,便可轉售他人!債券本身就成了可以交易之物!其流動性大增,愿意購買者必然更多!”
“正是!此債券,因其可流通、可繼承、可變現,便不再是一張簡單的借條,而是一種……資產!”
李逸塵用了一個李承乾能理解的詞。
“它背后錨定的,是西州開發的未來收益,是帝國的邊疆穩定,更是太子殿下您一諾千金的信用和那世人皆知其珍貴、卻求之不得的雪花精鹽作為隱性保障!”
“購買債券,非是借貸給太子,而是投資大唐的未來!是愛國之舉,是明智之選!”
“屆時,民間資金將滾滾而來,何愁十五萬貫之數?”
李逸塵最終總結道。
“此法,既規避了借貸、營商的惡名,又將殿下置于為國募資、總攬大局的崇高位置。名利雙收,何樂而不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