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子外,那兩百多名老兵,已經列隊整齊,等待著出發。
他們換上了干凈的衣服,刮掉了邋遢的胡須,一個個精神抖擻,仿佛又回到了當年在軍營里的樣子。
利普的目光,從一張張堅毅的臉上掃過。
忽然,他的目光,停在了隊伍的末尾。
那里,站著一個拄著木棍的瘸腿漢子。
正是那個在鐵爐堡打鐵的“瘸子”瓦特。
他的一條腿,雖然沒了,但他的腰桿,卻和在場的所有人一樣,都挺得筆直。
利普緩緩地,走上前,在那瘸腿漢子面前,停下了腳步。
他沒有說話,只是伸出手,重重地,拍了拍他的肩膀。
瓦特猛地挺直了胸膛,用盡全身的力氣,將腰桿挺得更直。
兩百多名老兵,化作涓涓細流,從落日鎮,再次散向了北境的四面八方。
而落日鎮,這個不起眼的小地方,每天,都會有三三兩兩的陌生人,從各個方向而來。
他們來了,便不再離開。
……
南境,紅河行省,溪谷鎮。
盧修斯坐在自家木屋門口,手里拿著一塊粗糙的木頭,正用一把小刀,雕刻著什么。
他的動作很慢,很穩,那雙曾經在角斗場上揮舞著三叉戟和短劍的手,此刻,卻充滿了異樣的溫柔。
他在給弟弟,萊昂,雕刻一只木制的獅鷲。
萊昂的身體一直不好,鎮上的牧師說,是娘胎里帶出來的病根,得用昂貴的煉金藥劑養著。
為了給弟弟治病,盧修斯在十五歲那年,就將自己賣給了鎮上的貴族——巴布里烏斯男爵,成了一名角斗士。
他很能打。
從第一次踏入那座充滿了血腥與歡呼的角斗場開始,他就展現出了驚人的戰斗天賦。
閃避、格擋、反擊……他的每一個動作,都像是經過千錘百煉,充滿了野性的力量與致命的精準。
十八場連勝!
他用十八顆對手的頭顱,和一身猙獰的傷疤,為自己贏得了“溪谷大勇士”的稱號,也為巴布里烏斯男爵,贏得了數不清的金幣。
男爵很高興,作為獎勵,他“恩賜”了盧修斯自由。
當然,這份“自由”,是有代價的。
盧修斯需要繼續留在男爵的莊園里,當一名護衛,拿著微薄的薪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