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刊,是崇禎親自提出、交由畢自嚴執行的新制度。
相當于后世的月刊。
以大明如今的驛站傳遞速度,日報不切實際,周刊也來不及傳。
唯有月刊,一月一期,方能傳遍全國。
刊首登詔令與朝廷新政,廣而告之。
中段則是故事、文人詩詞、官員事跡,添些趣味與人情。
最后留出廣告位,供商賈投放。
崇禎本意是傳播政令。
沒想到畢自嚴看完之后兩眼放光,硬是玩出了產業鏈的味道。
開辦書局,招文人寫手,付續筆之費。
設地方分局,發印刊證,效仿鹽引制度。
想成為發售點,得交錢。
商人登廣告,要報戶部批準。
分局有提成,業務員有獎金,連地方官也能分利潤。
甚至連文人想在上面登詩,也得掏錢!
“陛下,這若成,月刊可自負盈虧,且銀源不竭。”
畢自嚴眉飛色舞,一口氣說了半個時辰。
崇禎聽得目瞪口呆。
莫不是這老小子也是后世穿越而來?
崇禎恨不得問一句,奇變偶不變!
他說得冠冕堂皇,其實核心就一個意思,銀子要歸戶部。
看著這位老臣熱血未冷,一片為國之心,崇禎終究只是嘆了口氣。
“允。”
畢自嚴又行一禮。
“臣還有一稟……”
“你有完沒完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