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哲坐在車里,目光放在車窗外,
思考著一會見到李在賢該怎么忽悠一波。
李富珍已經答應他,主動去幫他聯系一下幾家南韓的財閥,不過有一個人需要林哲自己去處理。
當林哲聽到李富珍說出一個名字后就懂她為什么不愿意去了,
CJ集團,李在賢。
三星與CJ集團的恩怨情仇,可以說在南韓無人不知。
原因主要是源于家族內部的權力斗爭和企業發展分歧。
CJ是從三星集團分離出來,發展起來的。
更不用說今年CJ的李孟熙向法院提起遺產訴訟,與李健熙對簿公堂。
李在賢是李孟熙的兒子,現任CJ集團的會長。
李富珍是三星集團的長公主,李健熙的女兒。
兩人見面不互相諷刺幾句掐起來,都算冷靜,李在賢怎么可能同意合作。
只能林哲自己出手解決問題。
……
至于林哲為什么那么重視CJ集團,原因就在于他想簽下的女團T-ara。
tara是CCM經紀公司旗下的女團(CCM2013年更名為MBK),
CCM成立于2007年,創始人金光洙,最初為M-netMedia的子公司,
而M-net屬于CJ娛樂,CJ娛樂又是財閥CJ集團的子公司。
tara很多活動都是依托CJ集團的資源,最多的是通過旗下的電視頻道TVN的音樂節目進行曝光。
所以,林哲想以最小的代價將tara簽到自己的Lz娛樂公司,必須先搞定CJ娛樂,而搞定CJ娛樂避不開CJ集團會長李在賢。
可能李在賢這種身份的人,根本不在乎自己子公司的子公司旗下的一個女團,
說不定他都不知道tara女團是他手底下的。
林哲直接選擇搞定他,純屬用大炮打蚊子的方式,迅速解決戰斗,以免耽誤時間。
他簽下tara時間越早,就能越快讓她們進入天朝發展,多給他掙點錢。
CCM的會長金光洙,林哲就沒將他放在眼里,這個人蠢的過分。
聽說他為了讓tara趕上少女時代,拼命的讓tara參加節目,回歸打歌,得罪了不少娛樂圈其他公司還不自知。
處理‘排擠霸凌’事件,又因為巨魔的背景選擇與她直接撕毀合同,冷處理,讓事態進一步發展,錯過了最佳證明時間。